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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永善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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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永善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永善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招聘人数:9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1名)   二、招聘性质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纳入辅警编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永善县户口或长期居住在永善县的居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具有能正常履行辅警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无高血糖、高血压,无体型过胖或其它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重大疾病;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4月12日后至2006年4月12日前出生);   6.须持有“D”或“E”类机动车驾驶证;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优先录用;   8.政审、体检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4月18日,8:30至12:00,14:30至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永善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溪洛渡派出所院内),联系人:聂警官,电话:15974886104。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含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证件照1张,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具备优先招聘条件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填写提交的信息与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与所报岗位要求一致。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1.根据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个人征信报告等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不予报名。   2.政审工作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五)测评(测试)   测评为身高(体型)和体能两项,其中体能测试为男子1000米长跑。由永善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具体组织实施。   (六)政审体检   政审合格者,按岗位招聘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录用   1.对测评、体检、政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并培训上岗,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接到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工资待遇及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约为4400元/月(含工资+“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全额保障,试用期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共同组成。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局政治处、机关纪委、督察等部门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实名举报和提供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本公告由永善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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